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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第二批)选任公告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23-10-2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446



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专业人员(第二批)选任公告

 

为有效惩治和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淮安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拟在全市公开选任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欢迎有兴趣的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及要求

选任对象为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财政、金融监管等行政机关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熟悉重特大项目建设、运营、监管的人员等,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一)  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执业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6.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惩戒;

7.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8.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二)专业要求

1.行业协会专业人员:(1)律师应为淮安市执业律师,具有企业合规及法律风险防控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2)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关行业执业证书,具有企业合规及行业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

2.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网络技术、金融财税、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相关技术领域及企业合规领域有深入研究和成就的人员。

3.政府部门专业人员:(1)生态环境专业人员应具有环境治理修复、执法、法规等相关专业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经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2)税务专业人员应为在税政、稽查、风险应对以及法制岗位工作3年以上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优先;(3)市场监管专业人员应有法制稽查、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等市场监管方面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经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优先;(4)应急管理专业人员应有安全生产、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事故调查评估、法规等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经验。

4.其他报名人员的专业要求参照上述要求把握。

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工作内容

1.要求涉案企业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并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限。

2.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应对企业所提交的合规计划进行当面质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案企业承诺履行的期限,确定合规考察期限。

3.在合规考察期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可以要求涉案企业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负责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

4.发现涉案企业或其人员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或者新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中止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并向负责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报告。

5.合规考察期届满后,应当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报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和负责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

三、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权利与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享有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获得表彰奖励等权利。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任职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员的,在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可以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协会商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调整出库。

四、报名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报表》(见文末附件)并附近期两寸彩色照片,送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审核,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提交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自荐或单位推荐的专业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前填写好《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报表》,将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hagsljjc@163.com,联系人:朱翔,电话:18752311119。

六、选聘结果的确定

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申报资料后择优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选聘人员即进入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

七、投诉与监督

选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严格遵守选聘纪律要求,如对选聘工作有异议,可向淮安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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